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月15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份113,770.4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1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113,751.63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9%;反对18.79万股,弃权0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赞成票113,770.42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赞成票113,672.96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1%;反对95.26万股,弃权2.2万股。
(三)债券期限
赞成票113,751.63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9%;反对18.79万股,弃权0股。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赞成票113,710.95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5%;反对0股,弃权59.47万股。
(五)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113,692.16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3%;反对18.79万股,弃权59.47万股。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事项
赞成票113,692.16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3%;反对18.79万股,弃权59.47万股。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票113,710.95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5%;反对0股,弃权59.47万股。
本次会议由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