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9年1月16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招商大盘蓝筹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招商大盘蓝筹基金的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六、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并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可于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份额的赎回业务办理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或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2、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方式:
1、中国工商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2、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
3、中国工商银行网址:http://www.icbc.com.cn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6、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十一、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