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盐化增值税率调整影响不大
2009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云南盐化今天公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云南盐化工业盐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公司食用盐产品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按上年公司工业盐产品累计平均价格测算,工业盐产品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