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拿下”国通管业之后,国通管业今日披露了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国通管业相关股份的收购报告书。
报告书显示,收购完成后,京博控股将成为国通管业的实际控制人,京博控股表示由于收购人合计持股比例已超出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2008年12月26日,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肥产权交易中心就巢湖市第一塑料厂100%国有产权和国通管业11.426%的股权公开捆绑转让事宜,与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其中,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巢湖市第一塑料厂100%国有产权,受让价格为12212万元;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受让国通管业11.426%的股权,受让价格为18874万元。
京博控股表示,此次增加对国通管业权益的控制,旨在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通过资金投入和科研投入,逐步实现国通管业业绩提升,通过提高国通管业的市场价值提升京博控股自身的价值。
京博控股称,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国通管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而提升国通管业的市场价值,逐步实现国通管业做大做强。
海韵纸业则表示,此次受让国通管业限售流通股1199.736万股的目的是作为国通管业战略投资者分享其未来增长的收益。
由于京博控股和海韵纸业均属于自然人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次产权转让后,巢湖一塑100%股权和国通管业11.426%股权的股份性质将发生变化,由国有法人股变为社会法人股。
京博控股和海韵纸业将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给国风集团,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京博控股和海韵纸业支付转让价款的60%,分别为7328万元和11324万元;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京博控股和海韵纸业再支付转让价款的20%,分别为2442万元和3775万元;京博控股支付的余款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巢湖一塑产权过户前付清。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承诺,为京博控股、海韵纸业在转让价款60%的首付款项以外的延期款项的支付提供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