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应尤佳
长百集团与两大股东之间的纠纷越闹越复杂。公司今日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及高仕军,高力集团持有的相关上市公司股权已遭到冻结。
这已经是长百集团近期第二次披露公司的诉讼情况。长百集团披露,合涌源方面请求法院判决高力集团立即向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长百集团2800万股,请求法院判决江苏高力集团立即向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退还长百集团250万股。同时,合涌源方面还请求法院判决高仕军就江苏高力集团立即向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退还上述股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全部诉讼费用均由江苏高力集团承担,高仕军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同时,由于这一纠纷案,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将江苏高力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050万股冻结,这部分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9%。冻结期限为2009年1月15日至2011年1月14日。
长百集团两大股东与长百集团之间的纠葛纷繁复杂。前不久,江苏高力集团在“借壳”不成功且退股未果的情况下,以股东知情权起诉上市公司,要求判令长百集团接受高力集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告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200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接受江苏高力集团的质询,同时承担诉讼费用。
三方的纠葛始于2007年合涌源对高力集团的股权转让。当时长百集团的大股东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二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长百集团11.92%股权、1.07%股权转让给了高力集团。同时,长百集团承诺向高力集团发行股票购买部分资产,若资产购买完成,则高力集团将持有长百集团的股份超过3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但2008年3月长百集团获悉,这一定向增发申请未获证监会通过。
据长百集团介绍,高力集团应支付的3.4亿元股权转让款仅仅支付了4000万元资金,尚欠3亿元未支付。2008年7月11日高力集团致函合涌源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退还已支付的4000万元。合涌源也已致函高力集团同意退股还钱,但长百集团没有同意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