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调查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专版
  • A4:股民学校
  • A5:书评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广告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私募
  • B11:基金·研究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对话
  • B16:基金·专版
  •  
      2009 1 19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9版:信息披露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快报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无先例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关于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春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电量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开通
    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07云化债”付息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2009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2009-00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9 年2 月2日支付2008 年7 月28 日至2009 年1 月2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期”)的利息。根据《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8宁沪债

      3、债券代码:122010

      4、发行总额:人民币11 亿元

      5、债券期限:3年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4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8、起息日:本期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28日和1月28日

      9、付息日:债券存续期每年的7 月28 日和1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期的付息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 年8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08年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08宁沪债”的票面利率为5.40%。每手“08宁沪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54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 元派发利息为43.2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9 年1 月23 日

      2、兑息日为2009 年2 月2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9 年1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宁沪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南京市马群大道6号

      联系人:于兰英、江涛

      联系电话:025-84362700

      传    真:025-84466643

      邮政编码:210049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八楼

      联 系 人:韩喜悦、郑俊颖、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62267799-6946/6947/6330

      传    真:010-62231724

      邮政编码:10004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