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埃文·托马斯 著
重庆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杨吉
奥巴马承诺变革、创造希望、点燃梦想,他的演讲总是能给人以前行的勇气和力量。然而,当我们激动不已地分享奥巴马“一切皆有可能”(yes,we can!)的成功喜悦时,是否清楚眼前的奥巴马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是什么将他推向总统的宝座(就凭一句“我们需要变革”的口号?)他的上任对美国和世界政治又意味着什么?对此,我们都看懂了吗?
说实话,很多人都把奥巴马看得太简单了。事实上,在他身上有太多的不可思议,而这些将是日后顺理成章延续“美国神话”的原因。论肤色,他是黑人;论根基,他是非洲后裔;论宗教,他的父系是穆斯林;论资历,他不过是一个新科参议员。但是他却打败了强大的希拉里,战胜了老到的麦凯恩,最终登顶权力之巅。奥巴马凭什么能赢?有人说,奥巴马赢就赢在政治创新务实、迎合了美国人求新思变的心态;有人说,他赢在竞选手法高超,懂得借助网络时代的潮流;也有人说,他赢在掌握了年轻人的心理,动员了那些未曾参加投票却规模庞大的潜力群体;还有人说,他赢在他有一支具有坚定信念和超强执行力的竞选团队;甚至更有人说,他生来就是当总统的料,通过他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人们看到了林肯、罗斯福、里根灵魂附体……
其实,奥巴马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人,远远不是人们所说的政坛新秀、初出茅庐那么简单。他从竞选的第一天到他当选总统的那一天,我们都没有看他笑过,也没有看他哭过,他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时刻保持沉着、稳定个性的人。当他受到别人攻击的时候,包括别人攻击他的牧师好朋友时候,他都表现得超乎想像的冷静和理性。当这个牧师像疯子一样地说“9.11”事件是上帝对美国的诅咒、说“非洲的艾滋病是美国人带进去的”等等之类话,人们都以为奥巴马会用“对不起,我错了……我本来就讨厌那个牧师……我要和他断绝关系,划清界限”的表态来处理问题,可是他没有。他在“更完美的联邦”的演讲中,开头第一句就是“对不起,我不能跟那个黑人牧师切断关系”。话一讲出来,全场愕然。然后他接着说:“正如我不能切断我和我白人外祖母的关系是一样的,从小我父母离异。我爸爸是黑人,我妈妈是白人,所以我的外祖母从小把我带大,她是个白人,她将一生的爱都放在我身上,可是我的外祖母也告诉过我,她最害怕上街的时候,有黑人在她旁边走过,她怕黑人抢他,而且我的外祖母也常常告诉我她有多痛恨黑人,因此我要接受我的外祖母,我就要接受我的牧师,因为那就是美国的一部分,我不可能脱离的。但是这个牧师最大的错误不是非常偏激的种族言论,而是他忘了美国是个不断进步的国家,是个会改变的国家。”奥巴马的这次演讲获得了全世界的赞赏,他没有躲避问题,没有示弱,反而策略地化解、智慧地突破。
在美国,有句政治术语叫“可选性很强”。不得不承认,我以往对奥巴马“可选性”的判断,仅仅只是“他有明星范儿”——有点盲目、有点偶然、有点运气。如果是乔治·克鲁尼或丹泽尔·华盛顿来竞选,难不保我也会倾向于他们。
埃文·托马斯是美国《新闻周刊》的资深记者,而《新闻周刊》自1984年以来20多年因深刻与及时地全程跟踪报道历届总统大选而闻名于世。据说,在每次大选开始的前一年,《新闻周刊》的特派记者就开始追踪报道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新闻周刊》对两党承诺,在大选结果揭晓前绝不透露候选人的竞争手段与策略。作为交换条件,《新闻周刊》记者获得特许报告通道——可以全天候不分日夜追踪候选人,参加竞选团队的内部会议,了解相关报道的真实内幕,披露选举中的绝密报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优势和条件,埃文·托马斯的这本《奥巴马凭什么赢》才令人瞩目、备受期待。
在书中,托马斯将和大家分享他从竞选前线发回的第一手内幕故事,并分析了人格和事件是如何影响选举结果的。当然,托马斯讲述的不仅仅是奥巴马为什么会赢,还有希拉里·克林顿和约翰·麦凯恩为什么会败下阵来——在托马斯看来,克林顿竞选团队的工作人员总是彼此中伤,而麦凯恩阵营内部有时混乱得像一个疯人院。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托马斯坚守客观、中立的报道立场,他不随意贬低或褒扬任何一个候选人,他只是坦白地记录了在这场竞选大战中每个人最真实的一面——这些内容之前或者鲜为人知,或者惨遭误解,但在《奥巴马凭什么赢》中,这些都原原本本地摆在了读者面前,供大家品读、回味有关奥巴马如何一飞冲天以及使其成为美国政坛史上最耀眼新星的那些人、那些事……
如果说,在芝加哥的那个夜晚奥巴马给了世人以美国正在改变的答案,那么接下来就是他要给出实际行动和成效的时候了。今后,奥巴马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总统?他将把美国带往何处?他将如何决定世界的走向?托马斯在书中埋下的伏笔也许会提供一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