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友
在北海国发频频披露银行贷款逾期的背后还有更多其他隐情。
记者日前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长征电气及其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将北海国发及其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银行信用度降低”的二名被告为原告方向金融机构贷款申请提供4000万元有效担保。目前,北海中院已受理此案。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银行贷款逾期,债权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也已纷纷起诉北海国发。一时间,这家本来困难重重的公司更是“四面楚歌”。
按照原被告双方此前的约定,在互保金额相等的前提下,被告方应为原告方向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担保,若不再担保,应提供抵押物或者以其他担保方式为已办理互保手续的借款提供新的担保。
长征电气和银河集团认为,自2007年以来,被告方财务状况恶化,高额的银行债务不能按期偿还,银行信用度降低,以被告方信用为原告方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已不可能被银行接受。目前,原告方为被告方所做的担保贷款均已到期,但被告方均未偿还。多家银行已提起了对被告方的诉讼。原告方为解决自己的互保风险,在被告方贷款到期前至今已多次与原告方协商,要求按原协议的约定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以解除原告方的担保责任,但被告方至今仍未采取任何措施。
在银行贷款方面,北海国发披露,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流动资金借款转贷手续。 截至2008年12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47464万元逾期银行贷款,其中母公司有逾期贷款32864万元,控股子公司有逾期贷款146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担保方长征电气、债权人工行、中行、交行已经起诉北海国发,但该公司并未对此进行信息披露。
另外,市场寄予厚望的北海国发重组事宜日前也宣告失败。据了解,由于国发集团股权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2008年10月13日)前已质押给北海市人民政府,经多次与北海市政府汇报沟通,但是就解除质押变更担保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国发集团股权过户不能实现,2009 年1月15 日,重组方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宣布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