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㈠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㈡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了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㈠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月17日上午9:30;
㈡会议召开地点: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㈢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㈣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㈤会议主持人:高建荣董事长;
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2663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2%。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
(一)关于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42663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42663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42663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㈠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㈡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㈢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