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1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2008年7月8日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08]362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期获取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833100198),认定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所得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