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气承认起诉北海国发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长征电气今日公告,承认起诉北海国发,印证了本报昨日的独家报道《长征电气陷入北海国发担保黑洞》。
长征电气披露,2007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北海国发互为对方申请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一年,该事项并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避免对外担保造成的或有风险,公司在2007年8月19日与北海国发的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广西国发投资集团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债权为公司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截至2008年11月底,长征电气实际为北海国发在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40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占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1%。
长征电气称,由于北海国发财务状况恶化,银行信用度降低,目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均已逾期,如北海国发不能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保障公司利益,2008年12月底,公司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海国发及其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提供3980万元的新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以解除长征电气的担保责任,北海市中院已于2009年1月5日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