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邦”)
2、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郴电裕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7127.23万元对中邦气体进行增资扩股,占其40%的股权。
3、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主要是下游钢铁生产行业的景气度。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郴电裕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裕旺”)与香港恒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龙”)签署了《中外合资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合同》,郴电裕旺以货币资金7127.23万元对中邦气体进行增资扩股,占其40%的股权,香港恒龙出资1300万美元,占其6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郴电裕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外合资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以货币资金7127.23万元对新余中邦进行增资扩股,占其40%的股权。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投资行为已经郴电裕旺董事会审议批准,并自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郴电裕旺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刊登在上交所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香港恒龙科技有限公司,总股本10000股,每股1港元,法定代表人:Jin bin yu。法定地址:28/F Tsbury Centre,28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新余中邦是香港恒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仙来管委会,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氧气、氮气与氩气,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该公司于2007年6月设立,香港恒隆于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28日分四次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出资1300万美元,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郴电裕旺此次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新余中邦40%的股权,新余工业气体项目为新建两台25,000Nm3/h制氧机,目前已建成一台,新余钢铁现有气体厂的主要资产为:一台6,000Nm3/h、一台18,000Nm3/h、一台24,000Nm3/h制氧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郴电裕旺以现金方式投资7127.23万元对新余中邦进行增资扩股,占其40%的股权,本次郴电裕旺对外投资额占郴电国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的11.37%。
郴电裕旺应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的9个月内分期缴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五十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气体投资项目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电裕旺向新余中邦增资扩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工业气体投资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主要是下游行业钢铁生产行业的景气度。
七、备查文件
1、《中外合资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合同》;
2、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