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9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数233,700,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卫华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众鑫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见证,并出具由杨东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3,700,80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有关上述审议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08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经众鑫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见证,并出具由杨东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