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欠款余额本金人民币813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为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在华厦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欠款余额本金88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上述华夏银行上海外高桥支行对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对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两笔债权合计本金1693万元。因此,本公司应对上述两笔债务向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2009年1月15日,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本公司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上述两笔债权合计本金1693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达成和解。
乙方依照和解协议支付和解对价。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和解和价时,乙方以及乙方下属公司因上述债务对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甲方应向法院申请撤销因上述债务对乙方的司法诉讼;甲方应申请解除所有因上述债务对乙方及乙方下属公司资产进行的司法冻结和资产质押手续。
协议履行完毕后,预计将为本公司提供净利润约50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558万元(包括为子公司及为关联方、其他公司的对外担保),我公司目前就主债务已通过债务和解和司法裁定等方式和八家债权银行达成了正式协议,涉及到的债务本金金额约为24669.12万元,就或有债务已与十四家债权银行达成了正式债务和解协议,涉及到的担保债务金额约为38035.21万元,其他银行正在积极洽谈中,有关债务重组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