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1月20日,《证券日报》刊载了天相投资所撰写的《云南铜业:矿山资源是持续盈利的保障》一文。该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下:
传闻(1):公司成功收购控股股东云铜集团的“四矿一厂”后,目前已拥有探明储量折合金属量达700多万吨的矿山资源。
传闻(2):预计公司将于2009年收购云铜集团的剩余矿山资源,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源储量,进而提高原料自给率,预计2009年原料自给率20%左右,10年将达到25%以上。
传闻(3):到2010年,公司计划实现电铜60万吨、硫酸75万吨、黄金12吨、白银850吨等多种有价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率大于85%,届时公司工业总产值有望达到205亿元,利税总额达到22亿元。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不属实。本公司于2007年3月实施定向增发,成功收购控股股东云铜集团的“四矿一厂”。定向增发前,本公司不拥有矿山资源,定向增发后,本公司获得铜保有资源储量149 万吨(详见2007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A21、A22刊载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第五节 进入资产情况”中“二、本次资产交易标的情况”)。
传闻(2)不属实。本公司目前尚未做出在2009年内收购云铜集团剩余矿山资源的计划。短期内,本公司也还不具备制定收购计划的可能。
传闻(3)不属实。本公司目前尚未对2010年的生产做出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对相关机构或个人造谣、误导性报道、误导性分析的立场和观点,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