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5、会议召集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志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553,674,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5%。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任剑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敖小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现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现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二)、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原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四)、原章程第二百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修改为:
“本章程自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553,674,49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1月5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聂德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聂德林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应补选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持有(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5%以上的股东已提名陈国雄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核,未发现陈国雄先生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补选陈国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553,674,49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曲怀远律师、董深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9年1月修订)。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下午在公司10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任剑涛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梁振锋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的组织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袁志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改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夏世勇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职务,保留其董事职务。选举李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谨向夏世勇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夏世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聘任袁志敏先生为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宁红涛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资本运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再行正式任命。
经夏世勇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核,聘任蔡彤旻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经理,分管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质、实验室工作;梁荣朗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贸易工作;宁红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李南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供应链、采购、循环经济项目工作;聂德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制造工作;张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融资及税务等工作。
四、《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2004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原工作细则)作如下修改:
原工作细则之“五、高管人员的分工
1、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规模,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
2、高管人员的分工如下:
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并直接管理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以及管理副总经理、市场总监、制造总监、品质总监、技术总监的工作。
采购与贸易副总经理一名,协助总经理分管采购、物料管理、贸易、进出口业务等工作,并主管计采部、进出口部、贸易部和物料部。
财务副总经理一名,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融资、上市策划、税务策划等方面的工作,并主管财务部。”
现修改为:
“五、高管人员的分工
1、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规模,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五名。
2、高管人员的分工如下:
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管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工作。
营销总经理一名,分管市场营销、贸易工作,并主管销售管理部、营销拓展部、市场运营部、贸易部。
技术总经理一名,分管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质、实验室工作,并主管技术发展中心、技术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品质部、实验室。
计采副总经理一名,分管供应链、采购、循环经济项目工作,并主管供应链管理部、采购部、循环经济项目部。
制造副总经理一名,分管生产制造工作,并主管生产部。
行政副总经理一名,分管人力资源、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并主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项目管理部。
财务总监一名,分管财务、融资和税务等方面的工作,并主管财务部。”
五、《关于组建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决定组建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名称: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特种塑料包装物、塑料材料及制品。注塑模具、精密注塑产品、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零售、代理销售及国际贸易。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佰万元港元。
(四)、发起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出资方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万元港币) | 出资比例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300 | 100% |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22日
附: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查阅有关规定、参加会议并听取了董事会对候选人情况介绍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夏世勇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袁志敏先生出任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同意李南京先生、宁红涛先生、梁荣朗先生、蔡彤旻先生、聂德林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宁红涛先生出任董事会秘书;同意张俊先生出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程序合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匡镜明 陈雄溢
梁振锋 任剑涛
2009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1月21日在公司120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蔡立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蔡立志同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