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09-002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2月6日,为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根据《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新冶钢将向股东大会提出向公司注入价值不低于3 亿元,且按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优质资产的提案。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在三年期满之日,向除新冶钢和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安排追加对价,追加对价的金额为该等股东每持有1 股获得0.053 元。
因新冶钢无法完成向股东大会提出向本公司注入资产的提案,新冶钢董事会决定采取向本公司除新冶钢和中信投资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安排追送对价的方式完成股改承诺。
鉴于新冶钢向股东大会提出向本公司注入资产的提案于2009年2月6日期满。期满之时,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冶钢安排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的实施,确定股权登记日,就追送对价事宜、承诺履行情况、追送日程安排等事项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