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1月19日、2009年1月20日、2009年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管理层咨询,相关事项核实如下:
经过工艺提升,公司6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试产了超白玻璃太阳能系列产品,但是目前该等系列的超白玻璃产品尚处于试用检测阶段,对本公司的后续业绩影响尚不能确定。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后,相关事项核实如下:
(1)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自查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无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在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