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今天公告,经国家商务部审批,商务部以《关于同意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同意向外资股东转让部分东莞控股股权。
2008年8月5日,公司公告,外资股东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签订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总股本3.01%的东莞控股转让给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