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自前次披露后新发生对外担保金额42,629,516.71元,自前次披露后对外累计担保净减少32,270,630.85 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478,854,300.81元,占公司2007年末调整后经审计净资产(347,899,553.83元)的137.64%。公司所有担保均经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6,561,082.81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申请的5,561,793.3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1,399,060.67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10,000,000.00元流动借款提供了担保,公司为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19,107,579.93元流动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对担保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主要经营集成电路产品、智能卡系统及软件等,注册资本12,00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71.54%(经审计)。
2、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培训等,注册资本10,827.87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63.90%(经审计)。
3、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主要经营光纤、光缆、电缆、线缆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线缆生产设备、通信系统集成及附属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注册资本11,235.0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68.42%(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对外担保具体内容为:
1、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2,805,909.14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4月29日止;
2、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3,755,173.67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5月28日止;
3、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申请的2,777,46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2月20日止;
4、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申请的316,312.5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2月23日止;
5、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申请的2,240,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3月29日止;
6、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申请的228,020.8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5月5日止;
7、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785,428.67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4月9日止;
8、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133,632.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2月28日止;
9、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48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3月29日止;
10、公司为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申请的10,000,000.00元流动借款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借款日开始到2009年8月4日止;
11、公司为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10,000,000.00元流动借款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借款日开始到2009年8月11日止;
12、公司为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8,503,983.33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2月20日止;
13、公司为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603,596.6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提了担保,担保期限为从票据出具日开始到2009年4月14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为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担保,并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目的为满足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78,854,300.81元,均为对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和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分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07年末调整后经审计净资产(3.48亿元)的137.64%。上述担保均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上述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1日
股票简称:ST大唐 股票代码:600198 编号:临2009-00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9一中民初字第270、288号),通知书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魏兆莹、徐正茂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二案。本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其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