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点
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公司总部大楼1层会议室
重大提案 1、审议《关于与闽西兴杭签署的<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设立合同>,合资设立紫金
铜业有限公司(暂名)投资建设20万吨铜冶炼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根据合资协议按股权比例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暂名)在项目建设
三年期间提供总额约9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合资及担保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授权,经公司执行董事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09年3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上杭总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点。
3、会议地点:福建省上杭县公司总部大楼1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现场召开,采取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闽西兴杭签署的<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设立合同>,合资设立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暂名)投资建设20万吨铜冶炼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根据合资协议按股权比例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暂名)在项目建设三年期间提供总额约9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合资及担保有关事宜的议案》,即授权董事会为实施上述决议案及/或为促使其生效,而进行董事会认为可能属必须、适合及权宜之一切行动或事宜,包括进一步实施有关行动及事宜、进一步订立有关文件及采取一切有关步骤。
(有关上述审议事项详情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公告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本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9年1月9日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9年1月13日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公告刊载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9年2月6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权的A股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本公司的境外H股股东另行通知。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股东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在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或之前,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随附的回执(见附件二)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方法:
(1)A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A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或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8时3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3、登记时间: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厦门市翔云三路128号机场广场右侧紫金科技大楼9楼,邮编:361006)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云三路128号机场广场右侧紫金科技大楼
邮编:361006
联系电话:0592-3969662,0592-3969768
传真:0592-3969667
联系人:郑于强、张燕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与闽西兴杭签署的<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设立合同>,合资设立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暂名)投资建设20万吨铜冶炼项目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根据合资协议按股权比例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暂名)在项目建设三年期间提供总额约9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合资及担保有关事宜的议案》,即授权董事会为实施上述决议案及/或为促使其生效,而进行董事会认为可能属必须、适合及权宜之一切行动或事宜,包括进一步实施有关行动及事宜、进一步订立有关文件及采取一切有关步骤。 | ||||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期限: | |||||
委托日期: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附件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回 执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自然人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股) | 股东帐号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在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传真:0592-3969667;地址:厦门市翔云三路128号机场广场右侧;邮编:3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