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碱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月22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方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组建合资公司建设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一)拟组建合资公司概述
公司拟与Befesa CTA QINGDAO S.L.、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建设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
Befesa CTA QINGDAO S.L.的出资总额应为29,782,655.00欧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1.2525%,全部以现金投入。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总额应为9,277欧元的等值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0284%,全部出资以现金投入。
青岛碱业的出资总额应为2,845,698欧元的等值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8.7191%。全部出资以经评估后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不小于43,092平方米)作价入股,具体按注册资本比例计算。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融资、建造、拥有、运营和维护海水淡化水厂,生产和销售淡化水以及开发和经营与水务相关的副产品及业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2,637,630欧元,经营期限为五十年,从成立日开始计算。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吨/天,投资总额预计为102379万元人民币(下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沧区印江路2号。淡化出水为居民生活饮用水,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项目所生产的淡化水将全部由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收购。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总投资102379万元,工程建设期26个月。项目投产后可年实现销售收入21558万元,净利润2708万元,投资回收期16.9年。
公司以土地出资既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又可以每年减少35万元土地使用税的支付,还可以得到稳定的回报。
此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责成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