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月22日下午2:3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9年1月22日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15:00至2009年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信恩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4人,代表股份67,201,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148%;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鉴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66,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28%。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前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8人,代表股份401,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7,151,46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5%;反对44,2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6%;弃权6,11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伍绍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7,153,07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8%;反对44,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6%;弃权4,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09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7,126,82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9%;反对34,2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1%;弃权40,7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