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救市用“重典”:购房者贷款本息可抵扣40%个税
2009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和裕
重庆近日出台了自己的房产新政细则,其中包括此前业内呼声较高的购房退税政策。重庆规定,凡2008年12月1日后在市内首次购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均可抵扣产权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据介绍为40%。
据了解,刚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有17条相关政策。分为加强政府引导、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调整税费征收和入户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五大部分,共17条具体实施意见。其中,调整税费征收和入户政策一项可让老百姓得到较大实惠,业内预计刺激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据介绍,重庆购房个税抵扣政策的初定方案为个税当月抵扣,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为40%,所以在政策实施后产权人可享受的退税比例也为40%。如某市民每月应缴纳1000元的个税,那么他可以直接凭银行按揭的单据,每月到税务部门缴纳600元个税就行了。
《意见》还对减免部分交易税费作出了规定。一是普通商品房及高档住房的交易契税分别按0.5%和1.5%的比例减半征收;二是减免商品房转让营业税;三是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交易契税减半征收;四是房屋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另外,重庆市政府还将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对地下车库不收配套费、不列入容积率计算等措施来降低地价、降低房地产企业成本,从而将房价控制在老百姓能承受的范围内。
有分析认为,购房退税是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能够出台的力度最大的救市政策,但由于退的是地税部分,在全国推广的可能性不大。另有上海分析师直言,“有统计显示,2008年重庆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比2007年下滑54.9%,仅次于宁波,成为全国楼市中的‘重灾区’之一,这可能是重庆决心‘用重典’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