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违规担保深渊的ST琼花将控股股东琼花集团告上法庭。
公司今日公告,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对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诉状称,目前,公司共发现琼花集团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公章,未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控股股东琼花集团借款486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违规对琼花集团向黄厚实借款800万元提供担保,黄厚实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号,严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ST琼花在诉状中,要求法院判令琼花集团赔偿原告损失800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已冻结琼花集团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资产。
ST琼花此举,是对违规担保一案的“回击”。
上月20日起,ST 琼花陆陆续续披露违规担保案,截至2008年12月26日,其涉及金额1.117亿元,占上市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合并净资产43%。今年1月20日,公司又披露新增了违规担保1710万元。
1.117亿元担保,以ST琼花及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名义签署。具体包括:ST琼花对琼花集团借款486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关联法人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238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其中1000万元海克赛尔借款由第三方担保,ST琼花提供反担保);对琼花集团控股子公司扬州诺亚化学有限公司借款19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于在青借款14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此外,威亨公司还对海克赛尔公司借款出具承诺函,承担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的利息及资金占用费535万元。
对上述1.1175亿元,ST琼花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琼花集团董事于在青签署担保合同属于个人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他高管及董、监事不知情。
ST琼花此次起诉控股股东,仅针对ST琼花对琼花集团借款486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但这起诉讼谁输谁赢似乎意义也不大。琼花集团深陷巨额债务,已是自身难保,即便ST 琼花打赢这场官司,或难执行。
对ST琼花来说,目前最担心的,是随时可能面临的因未及时还债引发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