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将ST盐湖“幕后”股东的持股状况彻底揭开。
ST盐湖的第四大股东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幕后股东持股情况第一次展示在投资者面前,ST盐湖这部分股份的幕后持有者是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一虹、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近日详细披露了这些公司的持股情况。
ST盐湖表示,公司收到深圳兴云信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禾之禾就股票确权事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2007年2月12日丰收资产、王一虹、禾之禾与兴云信签订的《协议书》,并确认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ST盐湖股票的份额。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立案前调解,根据调解,深圳兴云信所持公司股份被分割。分割前,深圳市兴云信持股数量是2.25亿元,持股比例是7.335%。分割后,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8854.5万股,持股比例是2.886%;王一虹持股8461.3847万股,持股比例2.758%;禾之禾持股2594.502万股,持股比例0.846%;兴云信持股2592.8902万股,持股比例0.845%。此外,公司也披露了追加对价股份170.3493万股的分割情况,丰收资产拥有675396股,王一虹拥有645411股,禾之禾拥有197901股,兴云信拥有184785股。
2007年2月12日,丰收资产、王一虹、禾之禾与兴云信签订《协议书》,确认自2006年起丰收资产、王一虹、禾之禾通过信托方式以兴云信名义分次向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丰收资产、王一虹、禾之禾共对应股份为20062.260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6.54%。
ST盐湖对这些真正的持股者进行披露是在去年6月。公司在2008年6月6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王一虹委托公司的信托财产等事实进行了披露,但由于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王一虹在信托协议中没有对委托管理的财产收益比例进行约定,因此当时未能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