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1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6,279,495.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544,909.4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265,413.88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收益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修改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年度中期董事会可以针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决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戎兆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决议中的议案一、二、三、五、六、七、八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八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ST道博 证券代码:600136 编号:临2009—002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8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认为: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