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贷款事宜披露如下:本公司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0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质押的限售流通股59,915,55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3%)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为向恒丰银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借款质押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3%),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1 月20 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0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从2009年1月21日、2009年1月22日、2009年1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的核实情况说明
1、经核查相关部门,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话问询核实,均回复目前和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计划对我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也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经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计划筹划同类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其它因素:
(1)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2)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