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出新政提振楼市
2009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北京市两个月内连出房地产新政。1月24日,北京市建委、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京城楼市回暖。
“《意见》是去年11月北京出台房地产新政后,再次推出的利好新政,其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引导中端市场发展。”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
据了解,《意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商资金压力缓解、外籍人员购房限制、公积金参建政策房等多个方面将起到提振北京楼市作用。
《意见》指出,开发商拿地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该意见同时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暂停执行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这意味着外国人在北京可以买多套住房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意见》还表示,“将在国家和相关部门指导下,落实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政策性住房建设和收购的试点工作。”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北京已确定将试点闲置公积金参建政策房。此前,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预计投入政策房建设的闲置公积金很可能在1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