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合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万盛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万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长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市南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经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国投以持有之西南证券股权换取长运新增股份的函》,鉴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诺以吸收合并完成后换取的ST长运股份作为质押物,继续质押于上述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意在西南证券与ST长运吸收合并取得西南证券和ST长运股东会(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持有之西南证券股权换取ST长运新增股份。
根据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渝高法民初字第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南证券6,500万元股权,冻结期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17日。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出具的《同意函》,同意西南证券上市后,以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继续作为查封冻结标的。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0日出具函件,在本次西南证券与ST长运吸收合并取得西南证券和ST长运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同意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之西南证券公司股权换取ST长运新增股份。在本次换股期间仍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南证券的7500万股权继续查封冻结。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3日出具函件,同意在相关部门批准西南证券上市后,以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西南证券股份继续作为查封冻结标的。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9日出具(2006)甘民二初字第28号通知,在本次西南证券与ST长运吸收合并取得西南证券和ST长运股东会(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同意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之西南证券股权换取ST长运新增股份。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取得的ST长运股份将继续按照(2006)甘民二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予以查封冻结。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以其持有的西南证券1,000万元股权作为质押。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已出具书面文件,同意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西南证券股权换取长运股份的新增股份。
律师事务所认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权人同意其以持有之西南证券股权换取ST长运新增股份,该等股权的质押不会对本次吸收合并造成法律障碍。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被司法查封、冻结的股权取得了相关司法机关书面同意以其持有之西南证券公司股权换取ST长运新增股份,该等股权的查封、冻结不会对本次吸收合并造成法律障碍。
五、本次收购的其他安排
(一)现金选择权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为充分维护对本次合并持异议的股东权利,将由重庆渝富作为第三方赋予ST长运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权利,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ST长运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06年11月24日的收盘价每股人民币2.81元取得现金,相应的股份过户给重庆渝富。重庆渝富已向ST长运出具承诺函,愿意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三方为ST长运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承诺承担全部现金对价的支付义务,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的将相关保证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账户。
(二)本次交易的《补偿协议书》
ST长运与重庆渝富于2008年12月1日签署了《补偿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ST长运应当在本次合并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与中联评咨字[2008]第289号《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估值报告书》中预测的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果ST长运在本次合并实施完毕后3年内(含本次合并实施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中联评咨字[2008]第289号《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估值报告书》中预测的该3个年度净利润的累计数,重庆渝富将对ST长运进行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灾、水灾、台风、飓风、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和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类似事件;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
3、重庆渝富将以现金或其他经ST长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方式对ST长运进行补偿,以现金支付的,在补偿数额确定后十日内支付;以其他方式支付的,在ST长运股东大会就此形成决议后十日内实施。
除上述重大资产出售、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补偿协议》安排外,本次收购无其他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其他安排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安排
收购人本次收购没有涉及其它以资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和以资金认购新增股份的情况,不存在收购资金或其它对价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借贷的情况,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ST长运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二、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来源及安排
重庆渝富作为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已向ST长运出具承诺函,承诺愿意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三方提供现金选择权,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划付保证金(现金选择权对价最大金额的20%)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帐户。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保证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2.81元/股×20%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及具体方案由ST长运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收购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收购前ST长运的经营范围为:长江干支流客、货运输及旅游服务。民用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甲级),船用辅机制造,物资储存,食品,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餐饮,瓶装酒类批发、零售;以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码头建设项目;港口货物装卸;客货运输代理;房屋出租;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ST长运在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及吸收合并西南证券完成后,其主营业务范围将变更成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收购人目前没有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收购人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ST长运将出售其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通过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股东所持有的西南证券权益。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西南证券股东成为存续公司股东,西南证券被依法注销,存续公司承继西南证券的所有经营资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以及人员。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收购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
三、收购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ST长运承接了西南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人员,为确保存续公司的证券经营业务平稳有序地过渡,收购人拟向存续公司推荐的董事人选蒋辉、王荣清、吴玉连、庄乾志、吴坚、翁振杰、陈长玲和监事人选刘成义、高文志已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ST长运的公司章程拟做出调整,王荣清、吴玉连、庄乾志、陈长玲不再担任董事人选,拟提名范汉熙(曾用名:范剑)、邓勇、刘晶作为存续公司董事。
西南证券向ST长运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人选刘锡良、张宗益、吴军、王卫军已经ST长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ST长运的公司章程拟做出调整,刘锡良、王卫军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刘萍担任存续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监事人选的基本情况如下:
蒋辉,男,汉族,1960年2月生,博士后,1985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西南财经大学统计系教师,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机构部主任兼上市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任西南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宗益,男,汉族,1964年5月生,博士,1988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和西南证券独立董事。拟推荐为存续公司独立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萍,女,汉族,1958年1月生,博士,1975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甘肃省酒泉地区食品公司会计、门店主任,甘肃省财政厅企业处干部,甘肃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甘肃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工交处处长,甘肃国资局常务副局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副主任,中国资产评估业协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资产评估业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拟推荐为存续公司独立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军,男,汉族,1953年9月生,博士,1970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云南财贸学院金融系讲师、教研室主任,中国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院长。拟推荐为存续公司独立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坚,男,汉族,1964年4月生,研究生。1985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重庆针织品批发公司职员,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管办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现任重庆渝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安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仲裁委委员和西南证券董事。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翁振杰,男,汉族,1962年10月生,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曾任陕西国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重庆三峡银行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西南证券董事。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范汉熙(曾用名:范剑),男,汉族,1969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国家教委思政司信息处副主任科员,国家煤炭工业部办公厅部长秘书,山西武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西南证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及常务副总裁。曾任西南证券党委委员、董事、总裁。拟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邓勇,男,汉族,1960年1月生,研究生,工程师,具备全国财务总监(CFO)职业任职资格,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曾任重庆31中教师,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职员,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重庆市政府红筹工作小组成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重庆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临江路营业部、九龙坡营业部副总经理,重庆渝富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西南证券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拟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晶,女,1973年8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代理部(中间业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高级副经理,投资银行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市场拓展处高级经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拟推荐为存续公司董事并经ST长运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成义,男,汉族,1946年1月生,大学,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6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三公司二队工人、三公司党办秘书,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党办秘书,四川省重庆市建委宣传处、办公室秘书,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二处秘书,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三处处长,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曾兼任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四川省重庆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四川省重庆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重庆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纪。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二届人大代表,中共第一、二届重庆市委委员,重庆市第一、二次党代会代表。现任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西南证券党委委员、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推荐为存续公司监事并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高文志,男,汉族,1970年8月生,博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河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政研室、研发部、投资银行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兰州市电力支行行长助理(挂职锻炼)。现任中国建投投行部高级副经理和西南证券监事。推荐为存续公司监事并经ST长运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西南证券的现有章程,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拟对ST长运的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五、收购人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ST长运重大资产出售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事项中,员工安置遵循“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现有的ST长运全部职工与上市公司解除劳动协议,随ST长运全部资产进入长运有限,与长运有限签订劳动协议。吸收合并西南证券后,西南证券的员工成为存续公司的员工,与存续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收购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暂无对存续公司现有的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收购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根据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的实际情况对组织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中国建投出具承诺函郑重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二、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中国建投与上市公司ST长运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为确保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受损害、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中国建投特别承诺如下:
1、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前,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与ST长运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2、自本公司成为西南证券股东之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前,本公司下属控股企业与西南证券之间曾发生过少量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是以有利于西南证券可持续发展和增强西南证券经营实力为出发点,并遵循必要性原则实施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西南证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西南证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存续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存续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与存续公司发生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妥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努力降低与存续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水平。
如西南证券本次吸收合并未获得完全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西南证券资产评估取得财政部备案,西南证券股东会、ST长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无法实施的,则本函中关于与存续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自动失效。
三、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在本次ST长运重大资产出售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完成后,ST长运更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一家以证券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
中国建投作为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投资于其他金融企业及经营其他业务。2005年4月,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中国建投作为重组证券公司的平台,承担原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的重组任务。目前,中国建投已经控股、参股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SZ.00056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
鉴于中国建投作为证券公司的重组平台,是国务院为解决证券公司的财务困境所实施的制度安排,根据中国建投的定位及证券公司重组的整体部署,中国建投未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整合、重组、转让或者出售下属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等方式减少或消除其下属证券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中国建投增资重组西南证券的同时,与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渝富签署了《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西南证券股权退出安排之协议书》,协议约定中国建投持有西南证券股权的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自西南证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如中国建投需要自西南证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转让其所持有西南证券股权的全部或一部分,应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同意,且重庆渝富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自西南证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满三年之日起,中国建投可按照市场化方式退出西南证券,重庆渝富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若中国建投不能按照市场化方式退出西南证券,则重庆市人民政府有义务根据中国建投的要求,安排重庆渝富或其他企业购买中国建投所持有的西南证券的全部股权。
2008年6月23日,为顺利实现西南证券借壳上市,中国建投与重庆渝富就转让西南证券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中国建投持有的西南证券41.03%股权(对应为958,713,372股股权)转让给重庆渝富。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渝富持有西南证券56.63%的股权,为西南证券第一大股东;中国建投持有西南证券9.90%的股权,为西南证券第二大股东。
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国建投特此承诺如下:
1、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后,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存续公司的持股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公司发展的定位,及增资重组西南证券时的相关协议安排,本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整合、重组、转让或者出售下属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等方式,解决西南证券与本公司控制的下属证券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如西南证券本次吸收合并未获得完全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西南证券资产评估取得财政部备案,西南证券股东会、ST长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无法实施的,则本函中关于避免与存续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自动失效。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收购人中国建投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收购人中国建投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收购人中国建投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收购人中国建投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收购的事实发生日之前六个月(自2006年5月27日至2006年11月27日)内,中国建投不存在买卖ST长运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自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收购的事实发生日之前六个月(自2006年5月27日至2006年11月27日)内,中国建投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ST长运股票的行为。
三、收购人在ST长运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召开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ST长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之日前6个月内(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中国建投没有买卖ST长运股票的行为。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自直系亲属ST长运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召开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ST长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之日前6个月内(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中国建投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买卖ST长运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以下为中国建投2005、2006年财务会计报表以及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中国建投2005年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5-12-31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9,368 |
存放同业 | 17,999 |
短期投资 | - |
应收利息及款项 | 47,751 |
其他流动资产 | 3,012 |
长期投资 | 2,585,833 |
合并价差 | - |
固定资产净额 | 390,916 |
在建工程 | 58,807 |
无形资产 | 6,595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58 |
其他长期资产 | - |
资产总计 | 3,890,439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5,063 |
应付利息及款项 | 111,434 |
应交税金及附加 | 7,437 |
预计负债 | 411,078 |
其他负债 | 246,779 |
负债合计 | 1,781,79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2,069,225 |
资本公积 | 33,364 |
盈余公积 | 24 |
一般准备金 | - |
未分配利润 | 6,03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8,648 |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90,439 |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5-12-31 | |
经营业务收入 | |
主营业务收入 | 33,982 |
中间业务收入 | 40,424 |
其他业务收入 | 20,136 |
收入合计 | 94,542 |
经营业务支出 | |
主营业务支出 | 3,248 |
中间业务支出 | 3,769 |
其他业务支出 | 13,874 |
支出合计 | 20,891 |
营业费用 | 50,94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01 |
投资净收益 | 47,012 |
营业利润 | 66,120 |
加:营业外收入 | 48 |
减:营业外支出 | 10,776 |
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前的利润总额 | 55,392 |
减: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 | 50,827 |
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后利润总额 | 4,565 |
减:所得税 | 296 |
少数股东损益 | |
净利润 | 4,269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1,790 |
可供分配利润 | 6,0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35 |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05年1--12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委托贷款业务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477,554.66 |
资金拆借业务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托管业务收到的现金净额 |
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到的现金 | 203,537,399.00 |
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 | 33,307,357.21 |
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 25,894,199.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 274,216,510.54 |
委托贷款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 |
资金拆借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托管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 |
代理费支出支付的现金 | 16,183,171.2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827,252.68 |
以现金支付的业务管理费 | 32,110,593.94 |
支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187,194.11 |
支付的所得税款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03,950.21 |
现金流出小计 | 140,812,16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404,348.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收回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00 |
分得股利或利润收到的现金 | 415,661,673.90 |
取得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 18,870,678.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913,831.4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 8,551,446,183.46 |
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97,665,312.00 |
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670,057.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 13,211,335,369.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9,889,186.0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010,000,000.00 |
吸收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 14,01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0 |
发生筹资费用支付的现金 | |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 |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099,300.00 |
减少注册资本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 8,021,099,3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8,900,700.00 |
四、与建设银行股份公司清算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委托贷款类资金现金净额 | 117,624,942.89 |
固定资产类现金净额 | 987,583,677.06 |
投资类现金净额 | 29,122,889.74 |
其他资金类现金净额 | 161,824,964.89 |
清算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6,156,474.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净增加额 | 2,758,572,336.86 |
2、中国建投2006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6-12-31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0,574 |
存放同业 | 386,232 |
短期投资 | 67,732 |
应收利息及款项 | 94,373 |
其他流动资产 | 7,028 |
长期投资 | 2,919,253 |
合并价差 | 67,451 |
固定资产净额 | 424,622 |
在建工程 | 27,382 |
无形资产 | 12,213 |
长期待摊费用 | 8,428 |
其他长期资产 | 503 |
资产总计 | 5,945,791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18,460 |
应付利息及款项 | 213,088 |
应交税金及附加 | 13,893 |
预计负债 | 418,970 |
其他负债 | 351,325 |
负债合计 | 3,715,736 |
少数股东权益 | 117,282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2,069,225 |
资本公积 | 33,034 |
盈余公积 | 4,178 |
一般准备金 | 4,137 |
未分配利润 | 2,199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12,773 |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45,791 |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6年度 |
经营业务收入 | |
主营业务收入 | 182,405 |
中间业务收入 | 33,446 |
其他业务收入 | 32,425 |
收入合计 | 248,276 |
经营业务支出 | |
主营业务支出 | 22,471 |
中间业务支出 | 4,474 |
其他业务支出 | 32,479 |
支出合计 | 59,424 |
营业费用 | 118,66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279 |
投资净收益 | 43,597 |
营业利润 | 103,510 |
加:营业外收入 | 10,232 |
减:营业外支出 | 7,849 |
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前的利润总额 | 105,893 |
减: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 | 82,127 |
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后利润总额 | 23,766 |
减:所得税 | 13,238 |
少数股东损益 | 6,073 |
净利润 | 4,455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6,035 |
可供分配利润 | 10,4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5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4,137 |
未分配利润 | 2,199 |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6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74,83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3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6,83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648 |
以现金支付的营业费用、管理费 | 43,62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9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0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85 |
处置固定、无形和其他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87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04 |
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7,029 |
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66,432 |
购建固定、无形和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8,42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0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7,968 |
吸收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3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91,33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8,67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192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465 |
现金净增加额 | 1,803,794 |
3、中国建投2007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7-12-31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53,576 |
拆出资金 | 1,279,338 |
短期投资 | 45,361 |
应收利息及款项 | 251,174 |
金融资产 | 526,970 |
长期投资 | 3,250,922 |
合并价差 | 118,503 |
投资性房地产 | 5,334 |
固定资产 | 334,776 |
在建工程 | 25,973 |
无形资产 | 11,780 |
长期待摊费用 | 2,9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075 |
其他资产 | 66,811 |
资产总计 | 10,894,589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85,906 |
金融负债 | 42,243 |
应付利息及款项 | 609,334 |
应付职工薪酬 | 113,309 |
应交税费 | 213,844 |
预计负债 | 616,1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072 |
其他负债 | 1,130,188 |
负债合计 | 8,260,017 |
少数股东权益 | 213,456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2,069,225 |
资本公积 | 150,833 |
盈余公积 | 53,357 |
一般准备金 | 104,928 |
未分配利润 | 42,77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34,572 |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894,589 |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
主营业务净收入 | 754,141 |
中间业务净收入 | 66,049 |
投资收益 | 905,85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125 |
其他业务收入 | 14,667 |
收入合计 | 1,798,834 |
营业支出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0,069 |
业务及管理费 | 345,242 |
资产减值损失 | 657,318 |
其他业务支出 | 14,851 |
支出合计 | 1,077,480 |
营业利润 | 721,354 |
加:营业外收入 | 4,821 |
减:营业外支出 | 214,391 |
利润总额 | 511,784 |
减:所得税费用 | 257,071 |
净利润 | 254,713 |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0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3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8,4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90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1,030 |
以现金支付的营业费用、管理费 | 10,2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1,93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0,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0,0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6,664 |
债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070 |
处置固定、无形和其他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34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01 |
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7,563 |
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 | 67,342 |
购建固定、无形和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91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1,364 |
吸收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4,798 |
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 | 18,11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54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5,900 |
现金净增加额 | 3,566,257 |
4、中国建投2007年度审计报告及附注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08)第1004号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07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以人民币万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在原中国建设银行改制过程中,根据《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国阅[2004]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分立重组及资产界面确定的批复》(银监复[2004]75号)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设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4]144号),承继原中国建设银行未纳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股份”)的资产与负债,于2004年9月17日分立而成的非银行性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汪建熙;注册资本:206.9225亿元;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0444。
本公司业务范围:投资于建行股份;接收、经营、管理、处置从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买卖、代理买卖、代理兑付从原建设银行承继的债券;接收、经营、管理从原建设银行承继的本外币委托业务;资产管理范围内本外币财产租赁、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本外币资金同业拆借、本外币借款、发行金融债券,自营和代理债券交易;财务、投资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其他金融业务及经营其他业务;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
本公司承继原中国建设银行的非商业银行业务,包括2000年10月20日以前形成的对公委托贷款业务(不包括住房金融委托贷款业务)、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农信”)的业务及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对外非银行股权投资、以及分立协议规定的其他资产。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本公司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包括: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38项具体准则(财政部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证券类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可采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计量。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持有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6.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计量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包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公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及不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做市权证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按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公司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购入)的证券,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则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公司售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公司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3)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公司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收债权,公司购买的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如公司持有的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公司持有的集合理财产品。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形成的投资,在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后,对被投资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于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将该项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限售期结束后不重新分类至其他类别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的,计入应收股利。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按照债券的面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计入资本公积,按其账面余额冲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由公司管理层书面作出决定,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7.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按照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值的差额,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经公司管理当局批准,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本部采用备抵法核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发生时,冲销原已提取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不足以冲销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设备、原清产核资入账的土地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方式,分为承继原建设银行的固定资产和新增加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按规定以重估价值计价外,其余均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月初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算确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和累计折旧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统一的分类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12
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账面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45-15 | 0-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4-3 | 0-5 |
交通运输设备 | 12-5 | 0-5 |
办公机具器具 | 3-5 | 0-5 |
固定资产装修 | 5 | 0 |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别核算,以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全部成本结转固定资产。与购建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外币折算差额等借款费用,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在建工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0.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各摊销期损益;其中,对证券类企业的交易席位费,按十年分期平均摊销。期末对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付,但受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除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已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2.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为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包括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在承担交易性金融负债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将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包括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在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交易或事项的不同情况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部分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公司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应调整公司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4)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除合并以外的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在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交易或事项的不同情况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作为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时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应调整公司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4.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本部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本部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委托贷款业务收入、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承继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益、其他营业收入等。
对取得的利息收入、租赁收入、处置不良资产收入,在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收入,在收到委托贷款本息并与委托人结算后确认。
(2)证券类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所属证券类企业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保管证券、代理业务资产管理收入、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代买卖证券业务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收入;
代理证券承销业务在发行项目完成后确认收入;
代理兑付证券业务在代理兑付证券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代理保管证券业务在代理保管证券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代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方式确认收入;
代办业务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其他业务在完成合同义务并实际收到服务佣金时确认收入。
②利息收入,包括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以及公司内部各核算单位之间资金往来所收到的利息收入,以利息款项已收到或合同签订并执行取得利息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投资收益,指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
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确认计量,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⑤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咨询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业务,以合同签订并执行到期时、劳务已提供、资产已转让时确认为收入。
15.主要税项
税 项 | 计 税 基 础 | 税 率 |
营业税 | 各项应税营业收入(含房地产租赁收入) | 5% |
增值税 | 各项应税销售或劳务收入 | 4% |
房产税 | 自有房产原值的70% | 1.2% |
房产租金收入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 1%、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 3% |
企业所得税(*1、*2、*3) | 应纳税所得额 | 15%、33% |
*1 公司本部税务事项解释
依据国税发[2005]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本公司直接向北京市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另向其他各地税务机关申报;直接向北京市有关主管税务机关集中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另向其他各地税务机关申报;在全国各地财产所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由本公司的受托代理人向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深圳、海南等三家证券营业部适用15%税率;乌鲁木齐、上海、盐城、沈阳、大连、南宁、桂林、柳州、北京、武汉、杭州、昆明等23家证券营业部及本公司总部适用33%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2] 706号批准,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在新疆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该公司申请,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1月16日国税函[2007]74号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7年10月31日国税函[2007]1062号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新增和更名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批准本公司总部和74家营业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74家营业部就地预缴30%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在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方法
1. 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纳入本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企业包括9家非金融类企业、4家金融类企业,明细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审计意见类型(注1) | 企业类型(注2) |
1 |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9 | 35,000 | 1 | 1 |
2 |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 100 | 11,140 | 1 | 1 |
3 | 建银大厦 | 100 | 3,500 | 1 | 1 |
4 | 北京银帝科技发展中心 | 100 | 1,000 | 1 | 1 |
5 | 北京维创达物业管理公司 | 100 | 500 | 1 | 1 |
6 | 北京银建劳动服务公司 | 100 | 200 | 1 | 1 |
7 | 北京宾克投资咨询公司 | 100 | 500 | 1 | 1 |
8 | 北京银建资信评估事务所 | 100 | 10 | 1 | 1 |
9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50,000 | 1 | 2 |
10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05 | 146,100 | 2 | |
11 |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0,000 | 1 | 2 |
12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 | 110,000 | 1 | 2 |
13 | 建银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 | 30,000 | 1 | 1 |
合计 | 537,950 |
注1、审计意见类型: 1.标准无保留意见,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
注2、企业类型: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
2. 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审计后财务报表为基础审计,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 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的要求填报本企业决算报表,不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本部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3. 合并报表的合并方法
本公司总部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金融类及非金融类企业经审计的决算报表,按照财金函[2007]181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类]的通知》规定的科目合并口径,直接与本部报表数据合并,统一编制合并报表。
会计报表的合并方法执行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时将本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资产购销等内部交易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
其中,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投资的企业,建银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建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06年12月31日合并数据不包括以上三家公司,2007年12月31日合并数据包括上述三家公司;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07年数据包括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12月份情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2月份情况及建银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12月情况。
本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投资 44 亿元设立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光大实业系因光大集团重组而设立的,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光大集团原有的非金融资产及部分负债无偿划拨给光大实业,光大集团改制为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控)。截止到 2007 年底,资产移交和债务重组正在进行过程中,重组尚未最终完成,有关工作由光大集团统一安排,因此,2007 年本公司对光大实业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合并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现金 | 44 | 32 |
银行存款 | 4,953,510 | 1,932,730 |
其它货币资金 | 22 | 1 |
合计 | 4,953,576 | 1,932,763 |
注:(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无冻结或封存情况。
(2)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自有资金存款中美元定期存单为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1,913,800.00 元,期限为2007年7月4日至2008年1月3日。
(3)货币资金年末余额比年初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证券市场持续攀升,本公司所属证券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2、短期投资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
金额 | 跌价准备 | 净值 | 金额 | 跌价准备 | 净值 | |
股票投资 | 27 | 27 | ||||
债券投资 | 36,455 | 36,455 | 19,532 | 19,532 | ||
其他投资 | 8,879 | 8,879 | ||||
合计 | 45,361 | 45,361 | 19,532 | 19,532 |
注:债券投资中,本公司上年度购买的一年期人行票据19,533万元于本期兑付。
3、应收利息及款项
(1)按账龄列示
类别 | 2007-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余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余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 | 257,196 | 40.12% | 22,435 | 5.75% |
1-2年 | 7,214 | 1.13% | 42 | 0.01% |
2-3年 | 480 | 0.07% | 290 | 0.07% |
3-4年 | 5 | 0.00% | 2 | 0.00% |
4-5年 | 10 | 0.00% | 4 | 0.00% |
5年以上 | 376,215 | 58.68% | 367,173 | 94.17% |
合计 | 641,120 | 100.00% | 389,946 | 100.00% |
类别 | 2006-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余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余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 | 110,967 | 21.97% | 10,961 | 2.70% |
1-2年 | 15,135 | 3.00% | 1,536 | 0.38% |
2-3年 | 37 | 0.01% | 7 | 0.00% |
3-4年 | 185 | 0.04% | 29 | 0.01% |
4-5年 | 2,867 | 0.57% | 2,365 | 0.58% |
5年以上 | 375,922 | 74.41% | 390,463 | 96.33% |
合计 | 505,113 | 100.00% | 405,361 | 100.00% |
(2)大额应收利息及款项明细
序号 | 单位(个人)名称 | 年末数 | 业务内容 | 账龄 |
1 | 广东华建应收款项 | 365,138 | 承继的不良债权 | 5年以上 |
2 | 应收代理业务资金 | 107,828 | 委贷手续费、租赁费 | 1年以内(含1年) |
3 | 人民银行代理费分成 | 20,120 | 中农信资产处置手续费 | 1年以内(含1年) |
合计 | 493,086 |
注:广东华建应收款主要从原建行承继而来。
4、金融资产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6,911 | 26,53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3,000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47,86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4,015 | 41,66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179 | 5,076 |
合计 | 526,970 | 73,271 |
5、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明细
项目 | 200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07-12-31 |
一、长期股权投资 | 3,166,710 | 388,338 | 3,555,048 | |
(1)权益法核算部分 | 358,832 | 175,533 | 534,365 | |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 358,832 | 175,533 | 534,365 | |
(2)成本法核算部分 | 2,807,878 | 212,805 | 3,020,683 | |
二、长期债权投资 | 109,561 | 13,363 | 122,924 | |
三、长期投资合计 | 3,276,271 | 401,701 | 3,677,972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279,651 | 73,396 | 353,047 | |
减:长期债权减值准备 | 79,542 | 5,539 | 74,003 | |
四、长期投资净值 | 2,917,078 | 333,844 | - | 3,250,922 |
(2)本期新增大额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额 | 核算办法 |
1 | 中国石油 | 4,080 | 成本法 |
2 | 交通银行 | 3,635 | 成本法 |
3 | 光大实业 | 440,000 | 成本法 |
4 | 北京万德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成本法 |
合计 | 448,715.00 |
注: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份转让对北京万德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1000万元。
6、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宏源证券 | 5,334 | 5,240 |
合计 | 5,334 | 5,240 |
注: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反映在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面)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亦不存在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
7、固定资产
项目 | 2006-12-31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减少数 | 2007-12-31 |
房屋建筑物 | 424,846 | 39,985 | 384,861 | |
机器设备 | 5,915 | 11,018 | 16,933 | |
运输设备 | 4,104 | 411 | 3,693 | |
电子设备 | 3,839 | 2,466 | 1,373 | |
其他设备 | 27,244 | 37,425 | 64,669 | |
固定资产净值 | 465,948 | 48,443 | 42,862 | 471,52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5,350 | 71,462 | 116,812 | |
固定资产净额 | 420,598 | 65,881 | 354,717 | |
加:固定资产清理 | -2,068 | 17,873 | -19,941 | |
合计 | 418,530 | 0 | 83,754 | 334,776 |
8、在建工程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账面数合计 | 51,005 | 51,250 |
减:减值准备 | 25,032 | 23,868 |
在建工程净值 | 25,973 | 27,382 |
注:上述在建工程主要从原建行承继而来。
9、无形资产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土地使用权(注1) | 6,189 | 7,780 |
交易席位费(注2) | 1,286 | 2136 |
广域网项目(注2) | 1,159 | |
软件系统(注2) | 157 | 1046 |
其他项目 | 7,218 | 5,198 |
合计 | 16,009 | 16,160 |
减:减值准备 | 4,229 | 4370 |
无形资产净值 | 11,780 | 11,790 |
注1:土地使用权主要为本公司承继原建设银行的土地使用权。
注2:该项目为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面数据(不含合并)。
10、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原始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或 | 累计摊销 | 年末余额 | 剩余摊销年限 |
转出 | 或转出 | ||||||
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4,958 | 768 | 249 | 647 | 4,588 | 370 | 1-5年 |
房租 | 284 | 27 | 160 | 63 | 160 | 124 | 1-2年 |
董事会责任险 | 211 | 158 | 0 | 55 | 108 | 103 | 2年以内 |
其他 | 2,640 | 241 | 241 | 2,399 | |||
合计 | 3,593 | 409 | 1,006 | 3,707 | 2,996 |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应收款项 | 3,949 | 3,27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44 | 3,622 |
长期股权投资 | 225 | 283 |
固定资产 | 60 | 79 |
预提费用 | 1,868 | 120 |
应付职工薪酬 | 7,957 | 1,129 |
暂未取得发票的已入账费用 | 1,840 | |
奖金延迟支付计划 | 1,000 | |
其他 | 1,432 | |
合计 | 21,075 | 8,506 |
12、短期借款
借款类型 | 2007-12-31 | 2006-12-31 |
政策性短期借入款项 | 894,398 | 894,398 |
发行短期债券 | 292,775 | |
代买卖证券款 | 4,589,958 | 1,531,287 |
拆入资金 | 550 | |
其他短期借款 | 1,000 | |
合计 | 5,485,906 | 2,718,460 |
注:
(1)政策性短期借入款项全部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用于证券公司注资及其他政策性用途的资金支持。
(2)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定向发行了“2006年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债券”。该债券于2007年10月27日到期,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偿还本金及利息30亿元。
(3)拆入资金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市工商银行拆入,账龄在3年以上。
13、应付利息及款项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应付利息 | 199 | 88 |
应付账款 | 62,575 | 80,841 |
其他应付款 | 149,950 | 29,918 |
预收账款及其他 | 396,610 | 97,291 |
合计 | 609,334 | 208,138 |
注:其他应付款中包括本公司因重组光大而向中央汇金公司借入款项42.37亿元。
14、应交税费
项目 | 2007-12-31 | 2006-12-31 |
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 9,419 | 3,607 |
应交所得税 | 199,607 | 9,915 |
应交其他税金 | 4,818 | 2,427 |
合计 | 213,844 | 15,949 |
15、预计负债
类别 | 2007-12-31 | 2006-12-31 |
自办实体预计负债 | 552,802 | 396,223 |
信用社损失预计负债 | 13,889 | 22,747 |
其他预计负债 | 49,430 | |
合计 | 616,121 | 418,970 |
注:其中“自办实体预计负债”主要用于弥补本公司承继原建行自办实体的损失。
本公司07年聘请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和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以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公司承继的原建行自办实体及资产进行核查评估,依据中介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承继的原建行自办实体需承担的潜在风险值计提预计负债。
16、递延所得税负债
类别 | 2007-12-31 | 2006-12-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24 | 1,832 |
衍生金融负债 | 6,29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751 | 1,433 |
南航JTP1(中投证券) | 19,464 | |
其他项目 | 10,743 | 4,154 |
合计 | 49,072 | 7,419 |
17.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2006-12-31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07-12-31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所占比例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69,225 | 100% | 2,069,225 | 100% |
18.资本公积
项目 | 2006-12-31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07-12-31 |
资本溢价 | ||||
股权投资准备 | 42,517 | 106,373 | 0 | 148,890 |
其他资本公积 | 1,907 | 1,907 | ||
合计 | 42,517 | 108,280 | 150,797 |
注:其他资本公积中1,907万元为北京市财政局对本公司购买长安兴融中心办公楼的财政补贴。
19、主营业务净收入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承继资产处置收入 | 31,909 | 5,725 |
租赁收益 | 21,779 | 21,779 |
证券类收入 | 694,847 | 102,781 |
咨询、评估、物业服务等 | 5,606 | 10,173 |
合计 | 754,141 | 140,458 |
20、中间业务净收入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委托贷款业务收入 | 4,485 | 5,988 |
咨询服务业务收入 | 6,518 | 6,166 |
手续费收入 | 14,373 | 16,818 |
证券、基金类收入 | 40,673 | 9,657 |
合计 | 66,049 | 38,629 |
21、其他业务收入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其他营业收入 | 22,880 | 12,545 |
汇兑收益 | -8,213 | -12,490 |
合计 | 14,667 | 55 |
22、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159 | 39 |
固定资产盘盈 | 0 | 1,492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33 | 362 |
罚款净收入 | 1 | |
其他 | 4,628 | 8,429 |
合计 | 4,821 | 10,322 |
注:本年度其他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转回对延吉盛京城市信用社计提的预计负债3,208万元。
23、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固定资产盘亏 | 4,227 | 5,491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902 | 1,445 |
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 | 0 | |
处置抵债资产净损失 | 8 | |
债务重组损失 | 4 | |
一次性住房补贴 | 548 | |
出纳短款支出 | 4 | |
捐赠支出 | 400 | 23 |
非常损失 | 3 | |
赔偿和违约支出 | 125 | 113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208,734 | 401 |
合计 | 214,391 | 8,037 |
注: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计提预计负债206,194.30万元。
(下转C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