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遭大股东减持
2009年0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天津普林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第三大股东普林电子有限公司书面通知,香港普林于2009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出售其持有的天津普林股份23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平均每股转让价格为5.318元,交易金额共计1238.9875万元。此外,香港普林还于2008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每股转让价格为5.13元,交易金额共计5130万元。
上述减持后, 香港普林仍以15.99%的持股比例位列天津普林第三大股东。香港普林在其披露的权益报告书中表示,减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