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4日上午9:00时在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中式会议室召开。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30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其中B股股东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3.67万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3%。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信用互保框架协议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9年关联担保额度的报告》。
以1681.2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621.25万股回避表决,赞成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股数100%(23.67万股B股全部赞成)。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施念清、邓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09-00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2月4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报告》。
由于原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任期到期和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为了完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构成,更好的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能,增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相关成员,选举独立董事冯大安、董事长李晓明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