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2009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10 股票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09-00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9号)和《关于核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公告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0号)。鉴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已获核准实施,为促进公司更好的长期稳定发展,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股东自愿追加承诺,承诺以其目前持有的股份数量自2009年2月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做转让(从2009年2月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如果从本公司退休或因工作变动不再在公司任职的上述人员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截止日期为其退休日或卸任日,若此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变化股份数量不在此限售范围内)。
追加承诺股东的基本情况及锁定股份数量:
股东姓名 | 职务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王盘大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6,881,600 |
张国兴 | 董事、副总、总会计师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6,650,000 |
戴伯春 | 董事、工会主席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5,635,923 |
曹德法 | 董事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9,175,400 |
袁国民 | 监事会主席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508,000 |
邓建军 | 监事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4,040 |
周顺生 | 前常务副总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6,263,923 |
梅基清 | 副总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360,000 |
戈亚芳 | 常务副总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700,000 |
以上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