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存量房贷优惠仍需主动申请
2009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石贝贝
⊙本报记者 石贝贝
在工行昨日确定存量房贷优惠实施细则后,此前一直处于观望状态的中外资中小银行也开始松口。本报记者从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处了解到,对于存量房贷优惠,银行多采取客户主动申请,再根据原有借款合同、客户信用记录等进行确认的方式,但各家银行具体细则略有不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昨日表示:“招行时刻关注同业对房贷政策的理解,密切观察客户对政策的反应。”记者进一步获悉,今年以来,招行对于个贷利率调整一直处于有序实施过程中,实行客户递交申请,而银行则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进行逐个审批的形式。
记者从浦发银行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该行对于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且原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5%的未到期个人住房贷款,无论贷款金额多少,都可享受基金利率下浮30%的优惠,并由银行自动调整。而要实现上述自动调整的目标,客户需满足该行设定的三项条件。
多家在内地市场活跃的外资法人银行相关人士也表示,存量房贷可申请7折利率优惠。一家欧美系外资法人银行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记者:“存量客户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而对符合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客户,我们将根据原借款合同、客户信用记录等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