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已报国务院 今年有望上会审议
2009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能源法》已经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预计今年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这会对能源‘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也产生影响。”昨天,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一位核心成员在接受上海证券报独家专访时透露了上述最新动向。
据他介绍,《能源法》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形成一份送审稿,于今年1月初提交到国务院,目前正在法制办进行意见征询和初审。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将对送审稿作相应修改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如果审议通过,草案就可递交人大。
在前天举行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国家将把能源立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逐步形成以《能源法》为母体,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法为支撑的能源法律体系。“过去很多规划的执行都很有问题,一些违反规划的行为也得不到法律约束。《能源法》的出台将改变这一状况。届时,规划从编制到执行都将遵循一定的程序,将有法可依。”该人士说。“总体上,《能源法》已经从草拟阶段进入到最高层审议阶段,这意味着立法向正式出台又推进了一大步。”该人士最后说。
《能源法》立法工作一直备受海内外关注。2006年1月24日,《能源法》起草组成立。2006年5月1日起,能源办和国家发改委开始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社会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定意见和建议。此后,《能源法》先后进入大纲草拟和法律文本起草阶段。2007年10月初,专家组完成了《能源法》的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2007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