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须补缴所得税6047万
2009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深高速今日公告,公司日前收到深圳市福田地方税务局的通知,公司须为以前年度获得的地方财政性补贴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约6047万元。
上市公司表示,此次补缴通知系按照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2008年度对相关地方税务局开展的专项检查的结果作出的,公司将与税务机关进一步沟通落实补缴该税款的具体数额及相关安排。
深高速表示,正在对补税所适用的会计处理以及由此对公司财务业绩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