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9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09]3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3月6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销售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B两类。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在投资人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B类。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2月6日《上海证券报》、2月7日《证券时报》和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认购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4.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06,B类550007)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
(三)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中国保险大厦8层(邮编:200120)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交易专线:021-58826695
客服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
发售期间,客户在工作日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客户服务中心在发售期最后一周的周末(2月28日和3月1日)将会值班。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5个城市的60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
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嘉兴、宁波、南通、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长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在全国101家分行、127个城市的近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通银行咨询电话:95559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的22个营业部和一级支行的75个理财网点、在上海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2个理财网点、在杭州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在南京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在深圳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1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30个主要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0个主要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 天津、成都、绵阳、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宁波、昆明、 合肥、沈阳。在发行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目前已在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浦江、温岭、温州、余姚、嘉兴、海宁、湖州、长兴、德清、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桐庐、乐清、绍兴、东阳、嵊州、台州、上海等地拥有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20家营业部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7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1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7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投证券网站:www.cjis.cn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1个主要城市的106家营业部、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揭阳、韶关、梅州、汕头、阳江、云浮、中山、潮州、茂名、东莞、佛山、肇庆、河源、大连、海口、哈尔滨、天津、厦门、武汉、重庆、南京、苏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南昌、沈阳、娄底、清远、青岛、汕尾、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昆明。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咨询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西藏证券在上海、北京、成都、杭州、拉萨五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西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西藏证券网站:www.xzsec.com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20、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2个地区的3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福州、上海、厦门、泉州、福清、南平、宁德、莆田、三明、永安、龙岩、漳州。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或拨打各地区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3月6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但将收取销售服务费。
(1)认购费率为:
认购基金份额类别 | 单笔认购金额(万) | 费率 |
A类 | M<100万 | 0.6% |
100万≤M<200万 | 0.4% | |
200万≤M<500万 | 0.2% | |
M≥500万 | 1000元/笔 | |
B类 | 0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份额认购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0.6%,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1)/1.00=9,941.3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9,941.36份A类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0,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1.00=10,001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10,001份B类基金份额。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下转C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