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09-01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鲁科高字[2009]12号——关于认定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认定本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37000257),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其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