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临2009-002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2月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7)保破字第014-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裁定终止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间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制订的债权受偿方案向有关债权人清偿债务,并随时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公司第二期债务235,075,490.74元(不含共益债权)于2009年2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经营情况恶化,资金极度紧张,目前公司除对现有可利用的资产进一步梳理和盘整外,正在加大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公司融资,由于融资工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鉴于公司目前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2月5日第二期债务的清偿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为了避免破产清算,公司一方面书面致函各相关债权人恳请延期偿还债务,截至本披露日,尚未收到各债权人及相关部门的书面异议,另一方面正全力加大工作力度和加快工作进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筹集到相应资金偿付第二期债务。公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破产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公司存在破产清算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