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焦点对话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2009 2 6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时事·国内
    急拨4亿资金 国务院部署抗旱总动员
    我国首次启动
    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中小企业延迟开工 行业会长拜年竟吃“闭门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招商银行“一卡通” 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及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通知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H股通知债权人第三次公告
    大连国际投资峰会4月举行
    人保部表示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骆琳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09-00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5日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068号银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会议共有28名股东或股东委托代表出席,所持股份     141,785,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767896%。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汇中律师事务所张志洪律师和鲍克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1,785,783股:

      同意:141,773,216股 占99.9911366%

      反对:12,566股 占0.0088627%

      弃权:1股 占0.0000007%

      二、审议《关于选举王小坚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1,785,783股:

      同意:141,773,216股 占99.9911366%

      反对:12,566股 占0.0088627%

      弃权:1股 占0.0000007%

      律师见证情况及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汇中律师事务所张志洪律师和鲍克文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