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14:30。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一楼金梦厅。
7. 股权登记日:2009 年2月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①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②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③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④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⑤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⑥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⑦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3)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5)关于修订《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履行‘《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其中,第(1)—(4)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09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5)项议案中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9年2月12日13:30-14:2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一楼金梦厅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5110868 0755-82985859
指定传真:010-65239086 0755-82985859
联系人:张 宇、张 颖、刘艳妮、陆 洋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按照以下指示表决(具体指示请以“√”表示):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的配售安排 | |||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 |||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 |||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 |||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
4. 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 |||
5.关于修订《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6. 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 |||
7. 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履行‘《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