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善,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全票通过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成员变更,将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委员进行变更:
1、原审计委员会人员为:李宏(召集人)、杨树玲、银峥、袁青鹏、赵瑞敏。
现变更为:李宏(召集人)、林海、银峥、袁青鹏、赵瑞敏。
2、原提名委员会人员为:袁青鹏(召集人)、徐诚惠、孙玉茂、李宏、赵瑞敏。
现变更为:袁青鹏(召集人)、徐诚惠、郝周明、李宏、赵瑞敏。
3、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为:赵瑞敏(召集人)、徐诚惠、孙玉茂、袁青鹏、李宏。
现变更为:赵瑞敏(召集人)、徐诚惠、郝周明、袁青鹏、李宏。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