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9年1月8日 | 86,991 | 0.03% |
2009年1月9日 | 2,616,031 | 0.87% | ||
大宗交易 | 2009年2月4日 | 1,913,769 | 0.64% | |
其它方式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4,519,553 | 14.82 | 39,902,762 | 13.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16,791 | 1.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902,762 | 13.29 | 39,902,762 | 13.2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否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在其间任意30天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其他文件。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9-006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0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013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013室
联系电话:13601799532
联 系 人:袁宇华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09年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次信息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016,791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
6、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深圳淳大及其法定代表人柳志伟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汇通集团 指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淳大 指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5%汇通集团股份,从而引起的持股变动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住 所 :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013室 |
法定代表人 : | 柳志伟 |
注册资本 : | 12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号码 : | 4403012014928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经济信息咨询等。 |
成立日期 : | 1997年5月9日 |
营业期限 : | 自199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9日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深地税字440300279336328号 深国税登字440300279336328号 |
通讯地址 :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013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淳大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章 减持目的
深圳淳大减持目的是为获取投资收益。
第四章 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解禁流通的汇通集团股份,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出售15,016,791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变动前:深圳淳大持有汇通集团股份54,919,553股,占总股本的18.2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9,902,762股,占总股本13.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16,791股, 占总股本的5%。截止报告日,公司已出售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16,791股,占总股本的5%。
2、本次变动后:深圳淳大持有汇通集团股份39,902,762股,占总股本的13.29%,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深圳淳大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汇通集团股份的计划。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深圳淳大原持有汇通集团股份54,919,553股,占总股本的18.29%。深圳淳大自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2月4日下午收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共出售汇通集团股份15,016,791股,占总股本5%。
时间 | 出售汇通集团股票情况(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2009年1月5日 | 10,400,000 | 4 |
2009年1月8日 | 86,991 | 4-5 |
2009年1月9日 | 2,616,031 | 4-5 |
2009年2月4日 | 1,913,769 | 5 |
深圳淳大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 个月内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汇通集团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淳大仍持有汇通集团限售流通股股份39,902,762股,占公司总股本13.29%,将于2009年6月解禁上市。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深圳淳大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深圳淳大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圳淳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地点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601799532
联 系 人:袁宇华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柳志伟
日 期:2009年2月6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志伟
2009年2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乌鲁木齐 | |
股票简称 | 汇通集团 | 股票代码 | 0004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013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4,919,553股 持股比例:18.2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5,016,791股 变动比例:5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淳大尚持有汇通集团股份39,902,762股,占总股本的13.29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9,902,762股,占总股本13.2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