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09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三条“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六)款“基金份额面值”条款“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修订为“基金份额首次募集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前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