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月3日、2月4日和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经营层了解,除2008年7月3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华谊集团”)以及其他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等三名特定对象分别以其持有的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焦化”)的全部股权评估作价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声明:“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信息;并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进行其他关于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运作。”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华谊集团”)以及其他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中国华融”)等三名特定对象分别以其持有的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焦化”)的全部股权评估作价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外,在未来三个月内不进行其他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运作。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