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941,771.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124,468,780.45元。
根据公司本年度的实际情况,现提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7,392,000股,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53,696,990.29元。
根据公司本年度的实际情况,现提议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08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8年年度审计费65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09年度审计工作业务量决定应付该公司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09年全年:
(1)巨石集团与中建材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价款为3,000万美元。
关联董事曹江林、陈雷、常张利、蔡国斌回避此项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巨石集团与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0,600万元(其中中复连众10,000万元,中新天马600万元)。
关联董事曹江林、陈雷、常张利、蔡国斌回避此项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向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和桐乡巨振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叶腊石粉采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5,000万元;
向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漏板加工费及损耗总价款为人民币13,000万元;
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振石集团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
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巨石集团产品的内陆运输费和代垫海运费、报关费、订舱费等费用为人民币35,000万元;
深圳市华达玻璃钢通信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此项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09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贷款担保如下:
(1)预计公司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
(2)预计公司为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8亿元;
(3)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担保17亿元;
(4)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担保13亿元;
(5)预计巨石集团为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担保4亿元。
在此额度内的贷款担保,公司将在季度报告、中报和年报中披露,不再另行单独披露。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7+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在上缴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时系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预计缴纳。2008年度根据主管税务部门对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分别调整了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26,054,098.90元、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调整减少11,631,144.88元,调整合计为14,422,954.02 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前后的财务报表简表如下:
财务报表项目 | 变更前金额 | 变更后金额 | 增减金额 |
应付职工薪酬 | 84,933,391.47 | 83,630,686.52 | -1,302,704.95 |
应付税费 | 57,384,969.29 | 71,807,923.31 | 14,422,954.02 |
未分配利润 | 520,101,510.69 | 512,745,826.14 | -7,355,684.55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2,132,041.47 | 1,516,367,498.95 | -5,764,542.52 |
所得税费用 | 104,018,785.85 | 118,441,739.87 | 14,422,954.02 |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现根据中国证监发布的【2008】48号公告的要求,对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做出修订如下。在原第十五条之前增加:
第十五条 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十八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监管局。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9年3月3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内容:
(1)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审议关于2008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7+8)万吨无碱池窑玻纤拉丝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建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6、出席对象:
1)2009年2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办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会议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
2009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028660
联系传真:010-88028955
邮编:100142
联系人:李畅
9、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2、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7、关于2008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
10、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7+8)万吨无碱池窑玻纤拉丝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建设的议案 | |||
11、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9-00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2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徐家康监事因公出差,委托崔丽君监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报告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年度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运作,同时进一步制订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和经理层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检查,认为200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年度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都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市场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08年度盈利预测与实际利润实现无较大差异。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2月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9-00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简称中建材进出口)之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复材)之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使用的叶腊石矿粉的供应商、铂铑合金漏板的加工单位和销售玻纤产品的部分客户、销货运输方均为公司股东方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桐乡巨振矿业有限公司、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达玻璃钢通信制品有限公司),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09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进行以下关联交易:
巨石集团向中建材进出口和中国复材销售玻纤产品;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向巨石集团供应原材料叶腊石矿粉、加工铂铑合金漏板、购买巨石集团的玻纤产品、安排销货运输并收取运输费。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在董事会对巨石集团与中建材进出口、中国复材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四名关联董事曹江林、陈雷、常张利、蔡国斌回避表决,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2、在董事会对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两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外贸易;销售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汽车配件、五金矿产、交电化工、机械设备、工具配件、仪器仪表等。2008年末资产总额73亿元,负债60亿元,全年营业总收入178亿元。
2、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玻璃、陶瓷及其它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制品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设计、转让、销售、工程建设和项目承包、技术服务与咨询、人才培训等。2008年末资产总额23.65亿元,负债总额13.65亿元,全年营业总收入13.89亿元。
3、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包装材料的制造。2008年末资产总额42.01亿元,负债20.32亿元,全年营业总收入11.50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预计2009年全年:
1、巨石集团向中建材进出口销售玻纤产品,关联交易总价款为3,000万美元,按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品种的不同,每吨单价在880美元-1020美元之间。
2、巨石集团向中国复材销售玻纤产品,预计关联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0,600万元(其中中复连众10,000万元,中新天马6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品种的不同,每吨单价在6000-7000元之间。
3、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向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和桐乡巨振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叶腊石粉采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5,0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单价在615元/吨;
向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铂金漏板加工费及损耗总价款为人民币13,0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品种的不同,每吨单价在6100-7050元之间;
振石集团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品种的不同,每吨单价在6000-7000元之间;
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巨石集团产品的内陆运输费和代垫海运费、报关费、订舱费等费用为人民币35,0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深圳市华达玻璃钢通信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巨石集团玻纤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品种的不同,每吨单价在6000-7000元之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1、中建材进出口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专业进出口公司,有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并与国外客商有着广泛的接触。玻纤的用途很广,中建材进出口公司某些国外客户也对玻纤有需求,因此,中建材进出口公司从巨石集团采购产品,并提供给中建材进出口公司的客户。上述交易不仅支持了巨石集团的发展,也向中建材进出口公司的客户提供了综合配套服务,有利于两家公司的共同发展。
2、中国复材是国内专业生产复合材料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下属公司(中国复材持股96.92%的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和其间接持股的常州中新天马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与巨石集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巨石集团一直致力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对中国复材及其下属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叶腊石粉是玻璃纤维拉丝的主要矿粉原料,因为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和桐乡巨振矿业有限公司供应的叶腊石粉质量及品质达到巨石产品的质量要求,对比市场价格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公司一直使用该企业的产品。
铂铑合金漏板是玻璃纤维拉丝加工的主要设备之一,多孔径、大漏板的加工技术目前在国内仍为罕有。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具有加工多孔径、大漏板的加工技术,加工的漏板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因此巨石集团大部分漏板由该企业加工。
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玻璃纤维制品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从巨石集团采购玻璃纤维纱,并加工成玻璃纤维制品,其产品大部分出口。
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复合材料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从巨石集团采购玻璃纤维纱,用以生产复合材料。
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运输公司,该公司负责部分巨石集团玻纤产品出口及设备与原料进口的国内陆路运输,以及水运、海运等的联络。
振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达玻璃钢通信制品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复合材料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从巨石集团采购玻璃纤维纱,用以生产复合材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因此,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9-006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
2、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新科技)
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简称巨石九江)
4、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简称巨石成都)
5、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简称巨石攀登)
● 2009年预计贷款担保数量及累计担保数量:
1、公司2009年预计为巨石集团担保12亿元(含公司2008年末累计为其担保的10.01亿元);
2、公司2009年预计为北新科技担保0.8亿元(含公司2008年末累计为其担保0.50亿元);
3、巨石集团2009年预计为巨石九江担保17亿元(含巨石集团2008年末累计为其担保的5.70亿元);
4、巨石集团2009年预计为巨石成都担保13亿元(含巨石集团2008年末累计为其担保11.25亿元);
5、巨石集团2009年预计为巨石攀登担保4亿元(含巨石集团2008年末累计为其担保3.13亿元);
● 公司2008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75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09 年公司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14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8,620.8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1,214,260万元,负债总额837,013万元,净资产377,247万元,2008年净利润66,657万元,资产负债率69%。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江林;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般分销和投资兴办实业。
北新科技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22,242万元,负债总额13,918万元,净资产8,324万元,2008年净利润-936万元,资产负债率63%。
3、巨石九江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96,303万元,负债总额65,555万元,净资产30,748万元,2008年净利润5,811万元,资产负债率68%。
4、巨石成都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是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7%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31,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成都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210,670万元,负债总额144,117万元,净资产66,553万元,2008年净利润2,682万元,资产负债率68%。
5、巨石攀登
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是巨石集团持股50%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2,8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限IT产业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用)。
巨石攀登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60,840万元,负债总额42,114万元,净资产18,726万元,2008年净利润-2,667万元,资产负债率69%。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09 年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0.14亿元,占2008年末净资产的202%,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9-007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建设
年产15(7+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
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玻纤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简称巨石九江)建设年产15(7+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公司2009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5(7+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新基地配套工程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介绍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简称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96,303万元,负债总额65,555万元,净资产30,748万元,2008年净利润5,811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年产15(7+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
项目概况:项目为九江生产基地的一期工程,包括年产7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8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及配套的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楼、检测中心、职工宿舍、机物料仓库、动力分厂、配料车间、联合车间、给水站、变配电站等。其中机物料仓库、配料车间等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案。
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大型双池窑拉丝生产技术,以及节能环保纯氧燃烧技术、大漏板多分拉多分束工艺等国际前沿技术,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引进关键设备,配套其他国内设备进行建设。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25000 吨SMC用无捻粗纱、20000 吨透明板材用无捻粗纱、25000 吨喷射用无捻粗纱和80000吨直接无捻粗纱。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7万吨池窑计划于2009年11月投产;8万吨池窑计划于2010年投产。
项目总投资预算:7万吨池窑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8,125.96万元;8万吨池窑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175.38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78,922万元,银行贷款118,380万元。
项目环保情况:项目将充分利用巨石集团积累的经验,并严格管理,责任落实,各项污染指标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符合各项环保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当地环境构成大的影响。项目已获得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九环督字[2008[79号)。
项目审批:项目已经获得审批批复(九发改工字[2008[297号)。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玻纤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新生产线产品一方面能满足原有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开发了新客户。
上述项目通过采用世界一流的技术与装备来扩大巨石集团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的生产规模,有利于促进公司玻璃纤维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品种,进一步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根据公司现有的经营水平,项目实施后,预计:
●7万吨池窑经济效益
正常年份每年销售收入为52,435.90万元
年平均税后利润为9,930万元
●8万吨池窑经济效益
正常年份每年销售收入为51,282.05万元
年平均税后利润为8,778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