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解除股票质押和再次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财”)持有本公司股份158,05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3%),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于2007年12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0万股股权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质押期限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2月24日(详见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因本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转4股,北京国财质押该银行股份合计达到9,800万股。因质押期限届满,北京国财于2009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9,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
2009年2月4日,北京国财与盛京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贷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09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借款年利率为5.94%。上述贷款由北京国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13%)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份质押已于2009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至借款本息结清后解除。
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北京国财共有15,000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1.13%。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0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2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为保证沈阳“名流印象”项目的顺利开发,公司拟定由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94%。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见附件《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制度汇编及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等有关规则,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0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2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2月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0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项目的顺利开发,公司拟由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流”)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财”)借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94%。该笔借款为北京国财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从银行取得的借款(详见公司2009年2月10日股权质押公告),并以相同利率将该借款提供给沈阳名流使用,故北京国财在此次借款中不收取任何收益。
鉴于北京国财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尚需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国财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成林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枫竹苑二区1号楼14层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4231042X
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4289102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销售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2、北京国财的财务状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国财的总资产为40,938.64万元,总负债为24,483.93万元,净资产为16,454.72万元。
3、北京国财与本公司的关系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国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8,05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沈阳名流与北京国财签署借款协议,向北京国财借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月,借款利率为5.94%。
沈阳名流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沈阳名流与北京国财经过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为5.94%,与2009年2月4日北京国财从沈阳盛京银行取得的相同期限贷款的利率相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名流与北京国财签署借款协议,沈阳名流向北京国财借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5.94%。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和土地储备的短期资金需要。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含本次交易,公司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北京国财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沈阳名流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借款的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经济行为,该经济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熊晟楼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沈阳名流拟与北京国财签署的《借款协议》;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及书面认可文件。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0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2月24日-2009年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15:00至2009年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09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9年2月23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9年2月23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总议案: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0 |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15:00至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娴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239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回避 | 弃权 |
1 | 关于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