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2月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2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6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本次对外担保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9-003号)。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的额度,具体如下:
1、200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8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本次对外担保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09-004号)。
三、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本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并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解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王乐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05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附件一: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对本次会议有关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紫丁香”),广宇紫丁香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2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广宇紫丁香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本次授权董事会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事项
公司的主业为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公司各子/分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商品房承购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2009年度继续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事项业经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09年2月9日
附件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之保荐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拟提请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保荐人认为: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借款2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事项
1、广宇集团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广宇集团为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借款28,0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83%,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6.32%。本次担保出于公司2009年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符合广宇集团战略发展,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3、广宇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将提请广宇集团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经广宇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1、具体内容如下:
(1)200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8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2、广宇集团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3、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担保授权额度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0.94%,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8.06%。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出于公司2009年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并符合广宇集团战略发展,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4、广宇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经广宇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该担保额度范围的担保将由董事会具体审议实施,且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三、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事项
1、公司的主业为房地产开发,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2、广宇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将提请广宇集团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经广宇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保荐代表人:蔡铁征、吴克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2月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0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2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宇紫丁香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丁支路20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限江干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06地块),实业投资,房屋租赁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宇紫丁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广宇紫丁香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4,343.46万元,负债总额24,302.39万元,所有者权益30,041.07万元,200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81.58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36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广宇紫丁香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广宇紫丁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07年度,公司已经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提供了担保,对其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
2008年5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的贷款5,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2008年6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2008年9月,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2008年12月,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的11,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经2008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了《关于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信用担保,担保余额为50,698.00万元(未经审计)。
综上所述,广宇集团合计担保额为82,198万元,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2.89%,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8.55%;扣除为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后,广宇集团合计担保额为31,500万元,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7.93%,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7.1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紫丁香”),广宇紫丁香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2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广宇紫丁香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意见
1、广宇集团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广宇集团为广宇紫丁香在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借款28,0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83%,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6.32%。本次担保出于公司2009年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符合广宇集团战略发展,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3、广宇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将提请广宇集团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经广宇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八、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0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的额度,具体如下:
1、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8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丁支路20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限江干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06地块),实业投资,房屋租赁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3702.28万元,负债总额23657.07万元,所有者权益30045.20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77.44万元。
2、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笕丁路20号3幢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7532.96万元,负债总额22455.61万元,所有者权益65077.35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14.35万元。
3、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湖区申花路360号
(3)法定代表人:张金土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361.97万元,负债总额33824.25万元,所有者权益34537.72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58.02万元。
4、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小区44幢108室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5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实业投资;室内外装潢;水电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2607.57万元,负债总额47649.00万元,所有者权益54958.57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1.43万元。
5、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城区平海路8号402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装饰装潢,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08.94万元,负债总额519.7万元,所有者权益13889.19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14.57万元,净利润163.72万元。
6、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8号101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工程技术咨询,商业设施管理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169.98万元,负债总额3278.70万元,所有者权益7891.27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72.75万元,净利润110.33万元。
7、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西新村18幢508室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服务:房产中介。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228.92万元,负债总额2311.62万元,所有者权益1917.30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693.45万元,净利润796.66万元。
8、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26,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3711.27万元,负债总额25571.82万元,所有者权益28139.45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400.92万元,净利润1465.27万元。
9、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34,75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2539.10万元,负债总额38036.91万元,所有者权益34502.19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276.67万元,净利润584.24万元。
10、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8号416室
(3)法定代表人:孟晓玲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7)截止2008年9月30日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4.26万元,负债总额109.80万元,所有者权益224.46万元,2008年1-9月营业收入为370.29万元,净利润-76.5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系对公司2009年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意见
1、本次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具体如下:
(1)200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8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2、广宇集团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3、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担保授权额度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0.94%,占200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8.06%。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出于公司2009年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并符合广宇集团战略发展,本机构对此无异议。
4、广宇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经广宇集团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该担保额度范围的担保将由董事会具体审议实施,且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七、备查文件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0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2月24日—2009年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下午3∶00至2009年2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09年2月21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2月18日。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09年2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09年2月19日、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33 | 广宇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33;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元 |
1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元 |
3 | 关于2009年度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 3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下午3∶00至2009年2月25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0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200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04)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0日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