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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二次发审”机制
    该走上前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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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二次发审”机制该走上前台了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皮海洲
      ⊙皮海洲

      

      上周四,“IPO在两会前重启”的传闻在市场上流传,其中特别提到,中国建筑将于近期上市。当天沪深两市因之先扬后抑,股指盘中回落近70余点。当晚,证监会相关人士迅速就此澄清,表示“没听说IPO将重启”,次日市又大涨83点。随后,中国建筑将于近期上市的传闻也被予以澄清。新股发行重启的传闻带给股市的影响归于平静。

      从证监会迅速澄清新股发行重启传闻来看,足见管理层对当前股市呵护之用心。不过,就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来看,新股发行不可能长期停滞。A股自去年9月16日华昌化工发行后,已有近5个月没有新股发行了,这实际上是不正常的。而且在股市低迷之时,管理层叫停新股发行固然有呵护股市之意,但客观上却是在营造一个无风险的一级市场,制造着新股不败的神话,维护着新股的高价发行。毕竟在低迷的市道里让新股低价发行,更能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

      无疑,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新股发行开闸是不可避免的。

      在管理层正在着手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确保新股发行公司的质量,才是新股发行重启必须解决的问题。从此次新股发行重启传闻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中国建筑等33家已过会但未发股的上市公司,既是此次传闻的主角,同时也是新股发行重启的压力所在。

      既然中国建筑等33家公司已经过会,这33家公司存在上市的冲动是很正常的。33家公司的保荐机构也会为这些公司的早日发股上市不遗余力。不过,这33家公司的质量如何保证,恐怕是目前最令投资者担心的。为避免新公司过会后质量变脸,《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证券,否则核准文件无效。”但由于通过审核并不意味着马上就会给出批文,拟上市公司只有拿到批文后才开始计算6个月的有效期,如此一来,从新公司过会到发行上市,这中间的间隔到底有多长,恐怕就没人说得清了。在新股发行正常的情况下,这中间的间隔也许很短;而在新股发行并不正常时,这间隔也许就超过6个月,甚至是更长的时间。但在后一种情况下,过会公司的业绩变脸,将不可避免。时下,33家已过会的公司当中,就面临着业绩变脸的问题。

      在这33家公司中,过会时间最早的是去年4月18日上会的珠海银邮,最迟过会的是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是9月16日。前者距今已有近10个月的时间了,后者也有近5个月。可以说,这33家公司的过会都是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影响之前。而从去年10月以来,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明显,企业效益滑坡明显。这33家已过会公司又岂能例外。如去年4月29日过会的遵义钛业公司,就面临着业绩亏损的担忧;去年7月过会的天润曲轴,去年10月以来销售额大幅下滑;而作为地产中介商的深圳世联地产同样不可避免受到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冲击。

      如何保证这些已过会但长时间未发股上市公司的质量,光凭《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显然已难以发挥作用了。为此,建立“二次发审”机制有必要走上前台。让那些过会后长时间(如6个月)未发股上市的公司,或公司基本面发生明显变化的已过会但未发股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再次接受发审委的审核,然后再安排“二次发审”过会公司发股上市。并且,为配合“二次发审”机制的建立,对于那些已过会公司,也应与上市公司一样,定期披露季报与年报,以增强这些公司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