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汽车回生程序获韩国法院批准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上海汽车今日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日前接到了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决定书,法院批准双龙汽车依据韩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入企业回生程序的公告。
根据相关决定书内容,双龙汽车回生债权、回生担保权、股票及出资持股的申报时间为2009年3月2日-19日,其回生债权、回生担保权的调查时间则在3月20日-4月9日期间。而第一次关系人会议日期为5月22日。